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内蒙古民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校发〔2024〕5号)、《关于<内蒙古民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部分内容修订的通知》、《内蒙古民族大学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及《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相应要求,经中心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进行初审,现对2025年职称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
实验师:郑海龙
助理实验师:许尧,贺帅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0日
三、受理方式
各位老师可以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结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
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5—8314842
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9月8日